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
近年来,不法分子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挖空心思,铤而走险,披着各种“外衣”开展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集资案件变化形式之多,影响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高,令人瞠目结舌,导致众多参与者经济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春节将近,为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利益,保护其财产安全,牢固树立防骗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市民注意:
一、高利诱惑形式多,核心不离吸资金
“非法集资”的核心特征在于:社会性、非法性、利诱性,即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尽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披着“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互助平台”“股权债权投资”等各式“马甲”,但万变不离其宗,无外乎“画饼”、造势、吸金,即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虚假宣传造势等,让投资者多掏腰包,一步步落入陷阱。
二、擦亮双眼识陷阱,抵制引诱免上当
今天你惦记别人的“高息”,明天别人惦记你的“本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群众发现非法集资活动或者已经因非法集资活动造成损失的,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举报:一是向所在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举报;二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违法犯罪遭制裁,非法集资请远离
根据2021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活动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凡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一律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广大市民朋友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谨记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一定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大量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而不是“馅饼”;是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收割机”,而不是人民群众致富的好门道;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是造福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合法投资行为。
在此,吉安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从事或者参与非法集资行为,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吉安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