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受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举报的公告

2024/07/21 1.3w 阅读 153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工作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畅通相关领域问题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收集力度,最大限度纠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积极提供相关领域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全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警纪警规的行为及民生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方面问题,包括:公安民警和辅警服务人民群众方面漠视、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和腐败等有关问题。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二)违规放贷、跑风漏气,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五)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娱乐场所;

(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违反禁酒令,酗酒滋事、酒后驾车,参与赌博;

(八)有警不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耍特权等问题;

(九)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96-8106670、8100110

(二)举报邮箱:jasgajqyfj@163.com

(三)举报邮址: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6号(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邮编:343009

(四)举报地点: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信访接待室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4年7月12日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