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5/12/15 1.1w 阅读 540 点赞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和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于2025年12月22日起在该辖区内以下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并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现通告如下:

一、设备所在地点:

1.新干县金川南大道与阳明路交叉路口

2.新干县金川中大道与状元路交叉路口

3.新干县金川南大道与善政路交叉路口

4.新干县105国道与工业三路交叉路口

5.新干县桃溪乡玉华山大道卫生院路段

6.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路段

7.新干县善政二路人才公寓路段

8.新干县德政东路实验小学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95)

3.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73)

4.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362)

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120)

7.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C)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被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所记录的违法车辆,违法车辆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或自行在“交管12123”APP中处理。车辆违法查询地址: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或者携带有效证件到交警部门现场查询。

特此通告。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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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