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和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于2025年12月22日起在该辖区内以下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并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现通告如下:
一、设备所在地点:
1.新干县金川南大道与阳明路交叉路口
2.新干县金川中大道与状元路交叉路口
3.新干县金川南大道与善政路交叉路口
4.新干县105国道与工业三路交叉路口
5.新干县桃溪乡玉华山大道卫生院路段
6.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路段
7.新干县善政二路人才公寓路段
8.新干县德政东路实验小学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95)
3.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73)
4.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362)
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120)
7.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C)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被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所记录的违法车辆,违法车辆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或自行在“交管12123”APP中处理。车辆违法查询地址: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或者携带有效证件到交警部门现场查询。
特此通告。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