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一男子彭某报警,称自己脖子上佩戴了一条重达60克的足金项链被盗,该项链价值近3万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报警人所在地点展开调查。经了解,彭某今年60余岁,当天下午在去接人的路上,觉得时间尚早,便前往早些时候打听到的某私人住宅内进行“休闲”。彭某告诉民警当天他到这处小房间“休闲”后,在前往接人途中总感觉自己身上少了些东西,到家后发现原来是自己脖子上的金项链“不翼而飞”。

一顿翻找后,彭某笃定金项链就是在“休闲”小房间内不见的,当其回到该房间找“店家”讨要时,接待他的女子贺某却矢口否认,无奈之下,彭某选择了报警。
在调查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民警觉察出异常,在接受民警询问时,彭某眼神闪烁,言语还自相矛盾,在民警不动声色深追细问下,彭某最终说出其嫖娼的违法事实。

另一边,办案民警加大对涉嫌盗窃女子贺某的审讯力度。最终,贺某如实交代了其在卖淫过程中乘机盗取彭某金项链,并将该金项链藏匿在浴室沐浴露瓶内的犯罪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彭某因涉嫌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贺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卖淫违法行为已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信息来源:永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