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至15日,遂川县公安局集中组织47名法治副校长、64名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到全县163所中小学校开展“守护校园安宁反对校园霸凌”专题法治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反对校园霸凌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专题法治课上,民警从近年来全国较为典型的校园霸凌案例入手,结合青少年身心发育特点,详细介绍了当前校园霸凌发生的表现、危害、原因和应对措施,帮助学生提高应对能力和法律意识。

通过本次法治副校长、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集中进校园开讲专题法治课,有效增强了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警民共建平安校园、维护校园和谐奠定了良好基础,受到了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
同时,遂川县公安局还在各学校上下学期间增派警力,加强“护学岗”力量,守护校园安宁。


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行为。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
0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0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0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或报警求助。

来源:遂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