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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吉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2/09/28 1.3k 阅读 346 点赞

​​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吉府字[2022]81号)要求,我局对《吉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asfgj@sina.com。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2室(地址: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征求《吉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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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