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普及率,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吉安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服务指南及相应业务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一、工作指南
2.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原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流程的通知.pdf
3.关于印发《庐陵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二、业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吉州区: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股
联系电话:0796-8335808
青原区: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科
联系电话:0796-8203395
庐陵新区: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物业科
联系电话:0796-893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