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房产住房保障

关于《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8/16 1.0w 阅读 414 点赞

  为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的正常权益,促进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上市交易,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吉府字[2022]81号)的规定,我局对《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吉府办发〔2019〕9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jb8258853@163.com。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03室(地址: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住房保障科:8311606

  附件: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