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栏(http://zfgjj.j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七楼;邮编:343000;电话:0796-8225341;传真:0796-7030615;电子邮箱:jaszfgjj20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当年发布(含更新)信息109条,同比减少35%,累计发布信息928条。另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在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能及时予以澄清,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住房公积金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中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2年共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0份。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主任龙少华同志任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审查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吉安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吉安公积金”手机APP和报纸等渠道对公积金政策及解读进行宣传、发布公告,在井冈山报社开辟专栏并上稿9篇,井冈山报一版上稿5篇,学习强国吉安平台上稿3篇,吉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8篇、井冈山报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2篇,有效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传播范围。二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好网站栏目更新,充实网站发布内容,及时更新、撤换过期、失效的网站信息,确保网站内容无错别字、无失效链接、图片正常显示。三是依托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等便民线上服务渠道,不断扩大业务全程网办覆盖面,截至目前,中心实现25项业务“一次不跑”,15项“只跑一次”,业务办理率实现100%。四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原则,对外发布的信息皆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确保不出现“低级红”“高级黑”。
(五)监督保障
中心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统筹,今年投入经费约9万元,主要用于与井冈山报社融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其打理并发布中心各大平台内容,并借助其平台优势宣传公积金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4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队伍建设、主动公开意识和丰富解读内容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中心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和精神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用好、用活互联网工具。在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的基础之上,按时保质地发布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集中财力、整合资源、打造一个功能齐全、渠道立体、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市内外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