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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2 1.7w 阅读 282 点赞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栏(http://zfgjj.j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七楼;邮编:343000;电话:0796-8225341;传真:0796-7030615;电子邮箱:jaszfgjj20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当年发布(含更新)信息109条,同比减少35%,累计发布信息928条。另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在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能及时予以澄清,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住房公积金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中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2年共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0份。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主任龙少华同志任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审查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吉安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吉安公积金”手机APP和报纸等渠道对公积金政策及解读进行宣传、发布公告,在井冈山报社开辟专栏并上稿9篇,井冈山报一版上稿5篇,学习强国吉安平台上稿3篇,吉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8篇、井冈山报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2篇,有效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传播范围。二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好网站栏目更新,充实网站发布内容,及时更新、撤换过期、失效的网站信息,确保网站内容无错别字、无失效链接、图片正常显示。三是依托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等便民线上服务渠道,不断扩大业务全程网办覆盖面,截至目前,中心实现25项业务“一次不跑”,15项“只跑一次”,业务办理率实现100%。四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原则,对外发布的信息皆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确保不出现“低级红”“高级黑”。

(五)监督保障

中心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统筹,今年投入经费约9万元,主要用于与井冈山报社融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其打理并发布中心各大平台内容,并借助其平台优势宣传公积金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队伍建设、主动公开意识和丰富解读内容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中心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和精神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用好、用活互联网工具。在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的基础之上,按时保质地发布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集中财力、整合资源、打造一个功能齐全、渠道立体、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市内外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18日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