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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018/05/15 1.7w 阅读 339 点赞
吉公金党字[2005]2号

吉房金发〔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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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办事处,机关各科室: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合理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经组织考核,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一、年度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1、优秀单位:万安县办事处、泰和县办事处、吉安县办事处

2、良好单位:永新县办事处、遂川县办事处、井冈山市办事处、

3、合格单位:永丰县办事处、新干县办事处、安福县办事处、峡江县办事处、吉水县办事处

二、先进个人

胡滨、罗小桂、郑捷、王丽芳、王珲妮、曾宪俊、曾欢、徐玲娟、李华芳、周鹏、肖镕蔚、杨彦、李豪、马仁福、肖圆、黄静、刘菊花、李勇。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各部门要学先进,赶先进,在新的一年,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为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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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