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1.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交存比例。自2021年4月29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公积金贷款发放额的5%交存保证金,对于信誉良好、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企业可按3%交存。
2.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自2021年8月1日起,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还贷提取可选择按月对冲(公积金中心按月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直接归还房款)或按年委托提取(委托公积金中心按年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直接归还房款)。
3.推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一证通办”改革。加强住房公积金中心与金融机构合作,联合受理贷款申请,整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产权抵押登记业务,市民仅凭身份证便可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抵押登记三项业务办理,实现“联合受理、数据共享、直接推送、只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