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上,王福钦介绍了中心2022年工作的有关情况。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在强党建、稳增长、惠民生、优服务、防风险上下功夫,踔厉奋发、真抓实干,业务指标全面完成,归集扩面成效显著,惠民效应持续释放,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2022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等荣誉。
(一)调整人才贷款优惠政策。将我市“庐陵英才”确定的6个层次人才和其它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调整如下:A类B类C类D类T类E类和其它人才本人及配偶在吉安市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受理和放款,存贷挂钩计算值按贷款最高额度确定,首付款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
(二)出台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对三孩家庭在工作地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上每月提高1000元,提取频次可每月提取一次;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存贷挂钩计算值上上浮50%,但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具体可贷额度视房屋价值、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核定。
(三)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在中心城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购房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本地单缴存职工和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