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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结清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2025/01/01 1.2w 阅读 196 点赞

近期有职工前来咨询:“我之前已经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现在还想再买房,能不能结清现有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保留商贷部分,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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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了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则视为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只要申请人符合以下贷款条件,再次购房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二)购买自有产权自住住房,且所购买的住房属本人及配偶在购房所在县(市、区)内的首套或二套住房。

(三)已按规定支付首期预付款。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累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2次。

(六)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条件符合要求。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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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