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公布我市2017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2017/07/11 6.1k 阅读 82 点赞 查看原文 吉房金字〔2017〕12号 关于公布我市2017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县(市)办事处、机关各科室: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7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228号)明确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公布我市2017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263元。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