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评的通知

2019/01/16 7.1k 阅读 267 点赞
关于申请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有关情况说明

吉房金字〔2018〕28号


各县(市)办事处、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掌握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一步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服务意识与效率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提升服务水平,创优工作业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市本级和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

二、考评内容

(一)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关于下达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目标任务的通知(吉房金字〔2018〕3号)的要求,考评对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考评年度归集额,贷款逾期率方面的完成情况。

(二)归集管理工作情况

1、缴存单位及职工基本信息录入完整准确情况;

2、缴存单位按月缴交、暂存款分摊情况;

3、一人多户、非法定年龄缴交清理情况;

4、非公单位扩面情况。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提取、贷款业务准确性情况。重点检查审批退回数量;

2、辖区域内公积金贷款合作商品房开发楼盘签约情况;

3、贷款保证金收取和解付情况;

4、贷款审批时效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从受理到复核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权证档案管理情况。是否专人专柜管理。

(四)财务核算管理情况

1、定期存款到期解付情况。定期存款到期是否3个工作日内向存款银行解付到期的定期存款,全部到期后及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

2、费用报销情况。公务接待费、中餐费补助、差旅费报销等是否严格按市财政局、市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3、账户管理情况。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流入是否仅限于市财政拨款收入及本账户的利息收入;

4、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备查账及卡片,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

(五)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1、明确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情况。信息化建设、实施、故障处理等信息系统管理、联络工作是否有统一管理人员负责;

2、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高拍仪等)管理情况。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IP 地址编码、命名方式是否符合中心规定,接入内网的计算机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不得使用双网卡同时接入内网和互联网,不得使用内网计算机通过USB等线缆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互联设备充电。

3、住房公积金数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外来人员或单位提供公积金数据是否有法律法规、文件、中心批准依据。

(六)业务稽核管理情况

1、业务稽核开展情况。是否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了围绕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工作开展了内部稽核,防范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

2、稽核及电子化工具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稽核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制定防范措施,重点了解尚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七)共性工作情况

1、政务管理情况。是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是否抓好了“三个一”管理,即每季一小结、半年一分析、年度一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打算,并及时上报市中心;每季报送不少于3条工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市中心交办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2、党建工作情况。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不得有负面行为发生。

3、自身建设情况。积极开展先进单位创建;热情服务,做好群众咨询解答工作,落实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负责制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作息时间,工作人员无随意脱岗、迟到、早退现象。

4、政策宣传情况。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是否有计划、有措施;深入重点非公企业、商品房开发企业、委托银行等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全年组织不少于4次;针对缴存单位和个人开展宣传讲座、政策咨询活动不少于2次;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手机信息、网络等媒介宣传公积金政策不少于4次。

5、政务服务情况。重点对照省住建厅《十项措施》中列举的业务办理时所需资料清单,检查是否要求缴存职工提供了额外证明材料;是否实行综合柜员;群众投诉及办理情况。

三、考评组织

(一)中心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评分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稽核办牵头组织落实。2019年1月10日前,考评对象根据考评内容但不仅限于考评内容进行自查,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形成有数据、有做法、有不足的自评报告。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考评内容组成检查组分赴战利品考评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分组情况和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检查后,各检查组根据实地考评情况形成考评报告,连同考核对象的自评报告一并交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研究确定考评对象的考评等次。整个考评工作原则上2019年1月底前完成。

(三)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为良好以上等次个数原则上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50%,优秀等次个数不超过3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等次评定为不合格部门:

1、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被挤占挪用的;

2、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

3、因管理疏漏造成住房公积金严重损失的;

4、考评工作中经查实弄虚作假的;

5、职工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指标任务表

2018年12月14日

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指标任务表








部门

(办事处)

归集管理

使用管理

归集额

(万元)

新增缴存单位

(户)

新增缴存

人数比率

(%)

贷款

发放额

(万元)

个贷率(%)

个贷逾期率(%)

市本级

82700

40

2%

90000

100

0

井冈山市

14700

10

2%

6000

0

吉安县

29800

10

2%

10000

0

新干县

17550

10

2%

4000

0

永丰县

20250

10

2%

6000

0

峡江县

11500

10

2%

6000

0

吉水县

22400

10

2%

8500

0

泰和县

26200

10

2%

18000

0

万安县

18050

10

2%

4000

0

遂川县

24550

10

2%

12500

0

安福县

21500

10

2%

7000

0

永新县

18700

10

2%

8000

0

合计

30790000

150

2%

180000

0

注:1、个贷率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值。

2、使用率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累计提取总额、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值。

3、逾期额为期末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含)以内的应还未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及6个月(含)以上全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未还本金之和。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