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井冈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2023/11/17 4.1k 阅读 479 点赞

​  为推动吉安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吉安市政府谋划建设吉安冷链物流园项目,选址于井冈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便于冷链物流园项目规划设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井冈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并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6次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为期30天。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asghzx@163.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43000

  联系电话:0796-8269221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

  四、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原《井冈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E-05-02、E-06-01、E-06-02、E-07-01、E-07-02五个地块调整,将五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并取消地块内部市政道路变更为商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取消的市政道路为地块内的一条次干路:虎溪路,宽度为30m,长度为389m。两条支路:和顺西路,宽度为20m,长度为187m;桐木岭路,宽度为20m,长度为480m。

  容积率统一调整为1.5,建筑密度调整为≤45%,绿地率调整为≥15%,建筑限高调整为24m。

  调整前后用地性质及用地规模对比表

序号

控规单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

调整前地块编号

调整前用地性质

用地规模

(公顷)

调整后地块编号

调整后用地性质

用地规模

(公顷)

1

E单元

E-05-02

B1

4.26

E-06-01

0901/1101(B1/W)

23.30

用地性质兼容性调整,增加商业用地,主要控制指标调整

2

E-06-01

B1

4.05

3

E-06-02

B1

4.17

4

E-07-01

B12

4.05

5

E-07-02

B12

4.17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对比表

地块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配套设施

调整前

E-05-02

B1

商业用地

4.26

1.5

≤40

≥20

24

--

E-06-01

B1

商业用地

4.05

1.5

≤40

≥20

24

公厕

E-06-02

B1

商业用地

4.17

1.5

​≤40

≥20

24

--

E-07-01

B12

批发市场用地

4.05

1.2

≤40

≥20

18

--

E-07-02

B12

批发市场用地

4.17

1.2

≤40

≥20

18

--

调整后

E-06-01

0901/1101(B1/W)

商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

23.30

1.5

≤45

≥15

24

公厕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