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吉安市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市级、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全市2023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我市国土调查数据库。吉安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经自然资源部审核下发并于2024年9月16日正式启用。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96893.54公顷(595.34万亩)。其中,水田357846.34公顷(536.77万亩),水浇地2.45公顷(36.75亩),旱地39044.75公顷(58.57万亩)。吉水县、泰和县、吉安县3个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36.4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2326.27公顷(363.49万亩),位于2~6度(含6度)的耕地108917.10公顷(163.38万亩),位于6~15度(含15度)的耕地37211.37公顷(55.82万亩),位于15~25度(含25度)的耕地5456.14公顷(8.18万亩),位于25度以上的耕地2982.66公顷(4.47万亩)。
(二)园地64288.50公顷(96.43万亩)。其中,果园27240.96公顷(40.86万亩),茶园6396.29公顷(9.59万亩),其他园地30651.25公顷(45.98万亩)。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安福县、永新县、遂川县,占全市种植园地的36.95%。
(三)林地1708890.65公顷(2563.3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83934.38公顷(1925.90万亩),竹林地169083.73公顷(253.63万亩),灌木林地37051.33公顷(55.58万亩),其他林地218821.21公顷(328.23万亩)。遂川县、永丰县、安福县等3个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37.70%。
(四)草地17692.72公顷(26.54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57公顷(23.55亩),其他草地17691.15公顷(26.54万亩)。安福县、永新县、泰和县等3个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46.88%。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2438.79公顷(198.6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7445.99公顷(11.17万亩),建制镇用地26772.16公顷(40.16万亩),村庄用地89481.66公顷(134.22万亩),采矿用地6802.30公顷(10.20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936.68公顷(2.91万亩)。
(六)交通运输用地55954.51公顷(83.9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363.73公顷(3.55万亩),公路用地19503.00公顷(29.25万亩),农村道路33905.43公顷(50.86万亩),机场用地155.21公顷(0.23万亩),港口码头用地22.48公顷(0.03万亩),管道运输用地4.66公顷(0.01万亩)。
(七)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4063.16公顷(201.09万亩)。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泰和县、吉水县、万安县,占全市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8.9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上开展的全要素变更调查,是对“三调”成果现势性的完善和更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数据基础,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底图底版数据,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政策举措的重要依据。
吉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