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九“法治意识树得不牢”的销号公示

2025/01/20 1.7w 阅读 44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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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九已通过销号验收,现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问题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法治意识树得不牢。一些地方执行城镇空间和开发边界控制要求不严,为项目落地“开绿灯”,工业园区违规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突出。抽查赣州、吉安、抚州等市6个县均大量存在违规占地和建设现象。赣州市大余县屡次突破规划红线,2018年以来违规占地近900亩建设工业园区,其中侵占林地300余亩。抚州市金溪县违反城乡规划法,采取企业先建设、政府后供地的办法招商引资,导致陆坊工业区企业违法占地200余亩,其中,农用地72.5亩。上饶市弋阳、铅山县违规在二类工业用地建设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类项目。2016年,江西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没有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不得引进建设项目。吉安市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抚州市南丰工业园截至督察时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但2017年以来分别违规引进5家和8家企业入园。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占地和建设问题,完善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评手续。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底前,依法依规完善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评手续,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前,不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对循环经济产业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2022年底前,对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违规占地和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2023年6月底前,根据用地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环评情况等要求,因地制宜,依法依规采取复垦、复绿、复种或者通过完善扩区调区手续等方式,完成永丰县和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违规占地和建设问题整改,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审核把关。

  4.2023年6月底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全市工业园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的管理和监督。

  四、整改成效:

  1.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评手续已完善。《江西永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1年8月通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批复(赣环环评函〔2021〕10号)。对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企业开展了排查,督察时指出的顺力新材料、通源环保、民生建材、国祯建材、卓特环保5家企业均办理了项目入园、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手续,符合入园要求。同时永丰县自然资源局对排查发现的土地平整、破坏水库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2.已对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所有企业开展了排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3.永丰县已启动两规融合工作并获得批复,同时启动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把循环经济产业园纳入了永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2022年11月初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并下发数据和启用成果,循环经济产业园面积2.26平方公里,此次成果已覆盖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所有已建和在建企业。2024年2月27日,《永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4.吉安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印发了《吉安市开发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全市工业园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的监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8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

  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