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中心城区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场站不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布局,确保供气安全稳定,拟在城南专业市场控规A-01地块规划布设一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吉州区城南专业市场建设指挥部组织编制完成了《吉安市城南专业市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并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63次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为期7天。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asghzx@163.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43000
联系电话:0796-8269221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
四、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原《吉安市城南专业市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01地块调整,由一个地块调整为两个地块,其中A-01-01地块用地面积13.391公顷,用地性质不作调整,仍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地块南部划出一个地块为A-01-02,用地面积0.944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A-01-01地块用地性质不作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限高按照原控规用地要求不作调整。
A-01-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0.3,建筑密度调整为≤25%,绿地率调整为≥15%,建筑限高不作调整仍为18m。
调整前后用地性质及用地规模对比表
序号 | 控规地块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备注 | ||||
调整前地块编号 | 调整前用地性质 | 用地规模 (公顷) | 调整后地块编号 | 调整后用地性质 | 用地规模 (公顷) | |||
1 | A地块 | A-0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4.335 | A-01-0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3.391 | |
2 | A-01-02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944 | |||||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对比表
地块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配套设施 |
调整前 | A-01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4.335 | 1.2 | ≤40 | ≥20 | 18 | 公厕、垃圾收集点、变配电房 |
调整后 | A-01-01 | 11010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3.391 | 1.2 | ≤40 | ≥20 | 18 | 公厕、垃圾收集点、变配电房 |
A-01-02 | 0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944 | 0.3 | ≤25 | ≥15 | 18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