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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吉州区旧城区(吉州大道以东、韶山路至华泰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G-2-8(市保育院)地块 控制指标调整专题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2025/09/28 5.7k 阅读 234 点赞

为满足吉安市保育院(本院)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自然资办发〔2023〕47号)等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动态更新维护详细规划成果,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吉州区旧城区(吉州大道以东、韶山路至华泰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专题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2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asgtkjghk@163.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43000

联系电话:李志翔  0796-8259291

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51012

四、调整内容

围绕吉安市保育院(本院)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增加儿童户外场地等配套设施,满足吉安市保育院教育教学需求,拟对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如下:

用地面积由1.19公顷调整为确权的1.12公顷;容积率由≤0.7调整为≤1.3;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5%;绿地率由≥30%调整为≥10%;建筑限高由18米调整为24米;停车泊位由1.5(车位/百学生)调整为2.0(车位/百学生),园内停车配建不作要求,可统筹园外公共停车解决停车需求。

调整前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地块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停车泊位

G-2-8

080404

幼儿园用地

1.19

≤0.7

≤30%

≥30%

18米

1.5(车位/百学生)

调整后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地块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停车泊位

G-2-8

080404

幼儿园用地

1.12

≤1.3

≤35%

≥10%

24米

2.0(车位/百学生),园内停车配建不作要求,可统筹园外公共停车解决停车需求。

调整前后用地对比图


​调整后G-2地块控制图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