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吉安市保育院(本院)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自然资办发〔2023〕47号)等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动态更新维护详细规划成果,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吉州区旧城区(吉州大道以东、韶山路至华泰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专题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2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asgtkjghk@163.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43000
联系电话:李志翔 0796-8259291
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2日
四、调整内容
围绕吉安市保育院(本院)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增加儿童户外场地等配套设施,满足吉安市保育院教育教学需求,拟对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如下:
用地面积由1.19公顷调整为确权的1.12公顷;容积率由≤0.7调整为≤1.3;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35%;绿地率由≥30%调整为≥10%;建筑限高由18米调整为24米;停车泊位由1.5(车位/百学生)调整为2.0(车位/百学生),园内停车配建不作要求,可统筹园外公共停车解决停车需求。
调整前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 地块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a)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停车泊位 |
G-2-8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1.19 | ≤0.7 | ≤30% | ≥30% | 18米 | 1.5(车位/百学生) |
调整后G-2-8(市保育院)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 地块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a)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停车泊位 |
G-2-8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1.12 | ≤1.3 | ≤35% | ≥10% | 24米 | 2.0(车位/百学生),园内停车配建不作要求,可统筹园外公共停车解决停车需求。 |

调整前后用地对比图

调整后G-2地块控制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