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守好“保”底线。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同步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并纳入2024年全市民生实事事项。2024年全市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935元/人/月、715元/人/月,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1220元/人/月,较2021年分别增长22%、38%、23%。二是用好“增”资金。加强与发改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筹措11.4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推进市属公立医院及县(区)医院项目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85亿元,同比增长3.1%。三是做好“扶”工作。用好预算内资金,多渠道统筹拨付就业扶持资金2.97亿元,扶持辖区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用好普惠金融工具,筹措3.16亿元设立创业担保基金。截至目前,全市发放创业贷款余额达54.59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1.46万人次,带动就业6.7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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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持续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2024/09/11 1.8w 阅读 221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