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通过,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等90家企业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补贴。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即2021年8月9日到2021年8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请予监督。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