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21年7月份开始,正荣阳光城文澜府项目多名民工陆陆续续向吉州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称该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他们2020年1月份至2021年5月份的工资约180余万元。
2021年8月10日立案进行调查核实,正荣阳光城文澜府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方大道”,正荣阳光城文澜府项目工程实际负责人是余新普和林水清。该工程已于2021年6月底完工,工程总价1.8亿元,目前建设单位已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1.6亿元。劳动监察员到该项目调查核实时,山河建设集团在该项目的办公场所已搬走,电话多次与余新普、林水清联系,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不接听电话,不予配合调查。据被欠薪民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该单位拖欠70余名民工工资约181余万元,2021年8月12日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吉区人社监字〔2021〕第52号),但该单位一直未支付拖欠民工工资。2021年9月9日,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至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经公安机关协调,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在陆续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