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吴小平,男,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1个月,应享受12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每月1260元。
彭湃,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10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7月,每月1260元。
毛韵茹,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7月,每月1260元。
余冬英,女,吉安市正大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10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7月,每月1260元。
蔡鹏,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6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4月,每月1260元。
郭晶晶,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1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7月,每月1260元。
王璐,女,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8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1月,每月1260元。
李计强,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5个月(2015年7月-2016年7月、2016年9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2019月9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2019年7月-2019年8月在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参保),应享受12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每月1260元。
李锐华,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6个月(2016年3月-2017年9月在江西省汇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2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每月1260元。
李益斌,男,2019年失业时申请并核定了12个月失业保险金,2020年10月重新就业停发,现不满一年再次失业,补发未发的2个月失业保险金。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局失业保险科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5室
吉安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