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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021/08/01 1.3w 阅读 407 点赞

  吉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告知承诺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机构

设区市、县(市、区)许可机关(行政审批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决定机构

设区市、县(市、区)许可机关(行政审批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符合《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规定的各项设立条件。详见《关于印发<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6号)附件1。

适用范围

各县(市、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单位。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无

无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材料准备要点

1

告知承诺书

1

0

访问人社官网(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6480.html)自行下载。

2

《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审批表》

1

0

访问人社官(http://hrss.jian.gov.cn/xxgk-show-10179258.html)自行下载。

3

《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1

0

访问人社官(http://hrss.jian.gov.cn/xxgk-show-10179258.html)自行下载。

4

学校章程

1

0

自行准备

5

筹设情况报告

1

0

自行准备

承诺时限

4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设区市、县(市、区)许可机关(行政审批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果送达

网上办结

咨询电话

市本级0796-8224772

监督电话

市本级0796-8231759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吉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所需材料

  1.《吉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事项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告知承诺书》

  2.《吉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事项资产证明告知承诺书》

  3.《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审批表》

  4.《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5.学校章程

  6.筹设情况报告

  三、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

  40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

  市本级0796-8224772

  七、投诉电话

  市本级0796-823175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综合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