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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人社系统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6/21 1.8w 阅读 80 点赞

​​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庐陵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吉安市人社系统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  

市人社系统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人社,根据市法治吉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法治吉安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和<法治吉安建设2017年责任清单>的通知》(吉市法建发〔2017〕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府办字〔2017〕13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法治人社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赣人社发〔2017〕20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不断提升人社部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要求依法精简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开展2014-2016年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论证工作,梳理市政府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监管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完善行政权责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权责清单管理,确保放真权、真放权。(责任单位: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2.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落实 “五证合一”,优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进一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责任单位:局各有关科室单位)

  3.清理规范性文件。开展2017年度涉及我局的市政府文件及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4.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58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集体讨论,在提交讨论前交由局法宣科组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并在决定后按规定及时报备。(责任单位: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5.探索重大事项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决策执行情况跟踪等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建立委托专业机构、社会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等第三方评估制度,对事项重大的行政决策进行评估。决策机关要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在网站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正确引导社会期待。(责任单位: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6.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接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公示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文书和结果公示。(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7.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加快建设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8.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95号),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83号),推进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建立行政应诉培训制度,根据情况组织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或开展案例研讨活动,通过行政应诉,促进依法行政。(责任单位: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不少于2次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培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由各自负责执行的科室单位组织宣传普及,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以案例教学方式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10.加大“互联网+人社”推广力度。加快江西省人社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年底前全部上线运行;推进网上在线办理,力争面向单位和个人服务的业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5%以上。积极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宣传推介工作,引导企业和个人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事,逐步提高“互联网+人社”的普及率和使用率。(责任单位:局信息中心、法宣科、局有关科室单位)

  11.做好我局牵头负责的两项全市法建工作任务。把政府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公务员科);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责任单位:工资科)

  三、保障措施

  12.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成立由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部门法治建设,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单位)

  13.强化法治建设监督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对各地人社部门的综合考核。加强对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设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度考评。(责任单位:局法宣科)

  14.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59号)和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赣编办发〔2017〕7号)要求,切实加强人社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明确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并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责任单位:法宣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