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2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市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我市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推荐申报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工作;
(五)指导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朱新堂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丁桂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荣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调研员
廖佳成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郁丹清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委 员:饶吉斌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剑涛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 虎 市工商联副调研员兼秘书长
三、工作机构
市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市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饶吉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各成员单位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市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各成员单位及时报告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市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调整。
市三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市人社局代章。原吉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时撤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