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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2023/05/31 1.8k 阅读 341 点赞

  吉人社字〔2023〕35号

  关于实行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服务,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自2023年5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即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只需要提交书面承诺、申请材料及上次批复执行情况(首次申报无须提供),不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各许可机关依据其书面承诺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二、办理程序

  各地应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告知承诺制办理指南文件,指导企业准备相应材料并按流程合规申请。

  (一)申请

  1.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申请办理,按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2.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到所在县(市、区)许可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经办。

  3.申报材料:

  (1)《吉安市企业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2)《关于(XX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函》

  (3)《(XX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4)《(XX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批复执行情况表》(首次申报无须提供)

  (二)承诺

  申请人明确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2.已知晓许可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与工会或相关职工就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协商一致,并已形成工会意见或相关职工的联名意见;

  4.在上一许可期内,申请人未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5.按许可决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职工休息休假,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6.自愿承担未履行承诺、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许可机关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7.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决定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人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申请材料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可再次提交申请。

  2.申请事项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直接作出同意的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应注明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

  3.许可机关对申请事项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办理时限原则上为即时即办,对于符合告知承诺制条件的申请企业,在材料齐全且合规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四)公示

  1.许可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申请人告知承诺相关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信息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公开公示。

  2.申请人应将许可决定书和告知承诺书在内部场所向职工公示,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申请人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特殊工时行政许可,许可机关要在其取得许可后一个月内对履诺情况开展核查,履诺核查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申请人是否与工会或相关职工协商一致、是否因实行特殊工时受到行政处罚;

  2.申请人是否将许可决定和告知承诺书向职工公示;

  3.申请人是否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

  4.申请人是否按许可决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保障职工休息休假和依法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

  5.申请人实行特殊工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信用监管。各县(市、区)许可机关和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部门联合检查、发证前实地抽查检查等多元方式进行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置,存在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的,许可机关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要将其违诺失信行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平台。

  (三)加强社会监管。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申请人履诺情况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公众对申请人履诺情况进行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宣传,及时通过官媒、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渠道发布相关公告、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文本,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部门不在人社部门的,要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对接,指导企业尽可能通过江西人社一体化系统等渠道网上办理,优化“不见面”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二)严格惩戒措施

  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申请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掀销许可决定;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许可决定,按照未取得许可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申请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三)畅通申诉渠道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投诉举报,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在推行优化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理流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附件:1.吉安市企业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示范样式)

  2.关于(XX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函(示范样式)

  3.(XX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示范样式)

  4.(XX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批复执行情况表(示范样式)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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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