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引导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诚信经营,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赣人社〔2017〕297号)要求,我市各县(市、区)人社局相继开展了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2023年度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予以集中公示(详见附件),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月10日至6月9日,若对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映。我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反馈。
附件:
吉安市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统计汇总表.xls
联系电话:0796-823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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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