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6/30 3.1k 阅读 366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劳动保障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四乱”问题方面。一是乱收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利用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等;二是乱罚款。主要包括: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处罚;将罚没收入与办案经费挂钩、与单位和个人考核挂钩;乱用行政裁量权,“一刀切”执法、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不法”“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执法制度等;三是乱检查。主要包括: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检查;行政检查事项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随意检查,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等;四是乱查封。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查封,违反法定程序,明显超出办案需要合理范围、额度、时限查封等。

  (二)违规异地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地域管辖原则,在没有明确管辖权的情况下异地执法,随意管辖等。

  (三)逐利性执法方面。主要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四)执法标准不一,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方面。主要包括:同一事项行政执法标准不一致,对执法标准的理解、适用、执行不一致、不统一,无故频繁变动执法标准等。

  (五)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方面。主要包括:接受企业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因个人私利、人情关系或其他不正当因素,对特定的个人或企业给予特殊照顾,向企业索要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甚至暴力执法等。

  二、投诉举报受理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一)电话投诉举报:0796-8205958、0796-8225958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邮件投诉举报:jasldjczd@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城南政务服务中心520室(邮政编码:343000)。

  三、相关提示

  (一)应当实事求是。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提供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二)应当具体详实。反映的问题线索尽可能具体、详实,如问题的基本情况、事实描述、涉及问题人员等。

  (三)倡导实名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对于实名提供的,受理部门将对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鼓励实名提供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公众对劳动保障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