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负担,保障超法定退休年龄、村(社区)干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职业伤害权益,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全市人社部门通过出台文件、部门联动、参保宣传等方式,稳步推进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
一、扩面宣传初现成效。4月,市人社局与市税务局印发《吉安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吉人社字〔2024〕2号),召开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实施新闻发布会,全市人社、税务部门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片,市、县、乡便民服务中心、“5+2”就业之家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致广大用人单位的一封信》、宣传海报等电子宣传作品,全面铺开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进企业、机关、社区、乡村、校园宣传等活动332场,发布政策宣传片51个,发放宣传资料11457册,基本实现参保宣传各行业用人单位覆盖。
二、专业队伍初步建成。指导3家承办商保公司于7月初完成全市补充工伤保险业务专职派驻人员招聘工作,明晰各派驻人员岗位职责,合署办公设备、车辆陆续配备,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商保公司业务骨干、派驻人员141人召开全市补充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补充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队伍建设逐步走向正轨。
三、职业伤害认定规范初步形成。借鉴赣州、南昌市工作经验,建立“事故快报、合署调查、三级审核、依规认定”的职业伤害认定规范流程,特定人群职业伤害认定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全市34起特定人群职业伤害认定案件已基本完成事故调查。
四、人员参保初具规模。截至7月31日,全市15893家用人单位为48.74万名补充工伤保险参保人群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2629万元,其中基础工伤保险人群参保44.88万人,新开工建设参保项目371个,参保1.525万人,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保1.31万人,村(社区)干部0.88万人,实(见)习生1337人。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以补充工伤保险工作调度会召开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各地人社部门、承办商保公司责任,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强化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沟通协作,促进村(社区)干部、新就业形态人员扩面参保,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推进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出成果、创特色,全力构建覆盖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工伤保险保障体系,为打好重点民生品质提升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