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加强了法治交通部门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就吉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年初,进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总结上一年度履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局党委统筹推进、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听取重要事项汇报;分管领导具体管理、协调和督办的工作格局。
2.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统筹推进。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并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交通运输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各级法治业务培训重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活动,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切实抓好法治交通制度建设
1.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我局始终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二作方案》,组织全系统公职人员参加网上学法和考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行业主战地优势,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多形式多场合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2.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纳入我局规范性必经程序,规定所有涉及交通工程建设、运输行业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从源头上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把关,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合法合规。同时,聘请1名法律顾问,发挥好专家在交通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重大决策事项中的咨询作用。
3.依法依规执法全面落实。严格贯彻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调研,严格落实整改。
(三)强化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专人核实执法人员考试信息、规范考点设置,于9月23日下午如期完成922人执法考试,按时完成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9月28日-30日,利用视频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多方位讲解行业法律法规、案件制作等知识,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素质,促进了执法人员新角色适应。
2.有序推进交通运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有序开展了市中心城区客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市场的专项整治,重点对未取得经营许可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的集中整治,查处“非法网约车”130台、“黑车”113台、异地经营出租车13台,责令企业整顿整改19家。二是按照市政府“超限超载”治理要求,在全市主要国省道、重要货源集散等路段进行严密监控,严厉打击超限超载30%以上的违法货运车辆,特别是车货100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努力将全市治超站点路段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三是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排查、整治“六个方面问题”,共查摆六类问题65个,全部改完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执法实践活动5次,交通执法队伍素质有效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自我革新的决心和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气象。四是全面规范砂石码头管理。对标省“五河一湖”治理要求,全面开展赣江吉安段7座砂石码头堆砂场卸砂点规范管理,提升改造3座砂石码头,拆除4座砂石码头并复绿恢复原貌。
3.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对全市交通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全市86家客运企业、28家危货企业、27716普货企业、1756辆营运载客汽车、52948辆营运载货汽车、5266人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65654人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1942家维修企业、7223人维修从业人员、70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034人驾培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了信用建设体系分类监管。对守信主体减少企业检查频次,优先享受政务服务政策。
(四)推深做实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吉事即办”要求,进一步精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交通运输系统13项实行告知,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办事等问题。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使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明显提升。
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照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单位认领监管事项、监管数据覆盖率均为100%。强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全年开展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等5项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同时,强化科技治超能力,建成60个不停车检测点,35个点位投入使用,逐步提升了科技治超水平。
3.及时调整权力清单。随着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核对调整,确保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合法有效。经调整,我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共98项,其中行政许可33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备案7项、行政其他13项。
(五)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工作。
1.组建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吉安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组建了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整合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部分职能,主要承担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保障。目前,吉安市委编办批复设立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级别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吉安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组建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整合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执法、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7个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以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目前,吉安市委编办批复设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级别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抓紧改革后执法队伍建设。为持续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适应综合执法改革职能转变、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将交通运输10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驻交通运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一窗办理。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基层一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专业人才缺乏。尤其是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逐步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程序意识、执法技能和信息化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
2.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综合执法的持续深入,现行监督机制、奖罚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事前、事中监 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全 面推行,执法人员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随机检查的具体操作、结果运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亲自审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带领干部职工一起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局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党组依法决策能力;带头参加分类学法考试,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每年报告一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听取对县、区交通运输局法制交通工作情况汇报,有序推进了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1.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统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摆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和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中谋划和推进,有序推进《吉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落实。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广“三化七统一 ”“三项制度”“四基四化”建设工作,强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采取分批、集中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干部进行培训,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作为日常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交通运输执法系统新型化、正规化、标准化水平。
3.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按照年度普法计划,扎实推进落实各项普法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政府氛围,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明确 行业监管单位履行普法责任;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