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中秋、国庆将至,为全面加强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省厅9月6日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按照年度督查计划,经研究,市局决定近期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并对2019年以来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现将督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9月10日至11日进行督查,具体督查人员和分组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自行安排。
二、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
1.深化吉安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否按照(吉交发〔2019〕108号)工作要求,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紧扣关键设备、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及“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和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情况。对照(吉交安办字〔2019〕17号)文件要求,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是否进行了督查;是否按时报送了工作情况统计表。
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对照(吉交发〔2019〕140号)文件要求,是否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是否按时报送了相关表格及工作进展情况。
4.“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对照(吉交安字〔2018〕2号)文件要求,是否按时报送月度工作进展情况。
5.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布置辖区企业在系统内上报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是否督促企业落实了“两个十五天”工作。
6.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分配了下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账号,是否要求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管辖企业注册运用系统,是否按时向市局报送了相关材料。
7.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情况。是否将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是否将重大风险监督抽查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计划。
8.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是否认真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二)企业层面
1.共性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是否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是否编制了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落实了“两个十五天”工作;是否开展了日常及定期隐患排查;是否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并开展重大风险管控与演练等工作。
2.重点领域检查内容
1)道路运输
①道路旅客运输。营运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情况;是否存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情况;是否存在未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整完好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是否存在未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等。
②道路危货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按规定加装了紧急切断装置并使用;危货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接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等工作。
③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向城市规划区外延伸许可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是否按规定安装防护隔离设施;是否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及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等工作。
2.水路运输
①水路旅客运输。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客船、旅游船是否存在超载超员情况;船舶救生装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
②水路普货运输。运输船舶是否存在超载;是否存在大船小证、违章航行、超航区航航行情况。
③渡口码头作业。渡口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执行;旅客上下秩序是否;消防、救生码头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有效。
3.公路水路工程建设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是否存在将工程发包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农村公路安全
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路段安保设施是否设置到位;是否开展了隧道、桥梁隐患、校车通行及校园周边县乡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道路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督查组:督查青原区、吉安县、新干县、永丰县;
第二组:水路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督查组:督查吉水县、万安县、峡江县;
第三组:公路安全专业委员会督查组:督查遂川县、永新县、井冈山市;
第四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专业委员会督查组,督查吉州区、泰和、安福。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立即制定下发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于9月29日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
2.各督查组要深入一线全面督查。各督查组要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推动情况进行督导。要贯彻问题导向,认真检查有关资料,并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查;各督查组要视实际情况对分组外的县(市、区)开展暗访工作。
3.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4.及时报送督查情况。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督查组在9月12日前将督查通报报送市局安委办,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fgajk82159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