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处、质监站:
按照市政府印发《全市交通公路路域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吉府办字[2019]52号)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公路路域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对全市农村公路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县道1041.4公里、2019年“四好农村路”示范片区内农村公路、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进行整治,并要求从6月起每月20日上报治理进展情况。从目前情况看,各县(市、区)对治理工作进展不理想。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公路路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公路路域扬尘治理是关系到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努力实现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建立领导小组,把工作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2.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对照按照市政府印发《全市交通公路路域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建成项目按不同工作内容、要求分别进行治理。一是对拟建项目要把好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关,督促各项目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将扬尘治理进行设计并将治理费用列入预算,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二是抓好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扬尘,重点是严控路基土石方施工、拌合料场、摊铺现场的扬尘控制。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质监站要履行好自身职责,提高农村公路文明、规范施工水平。三是加快推进三级及以上标准县道1041.4公里、2019年“四好农村路”示范片区内农村公路、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的扬尘治理。
3.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每月20日上报治理进展情况于市公路处,建成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进度报表报市公路处路政科、在建(拟建)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进度报市公路处工程科。9月起市局对各县(市、区)治理工作进行通报。
附: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