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道路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5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逐一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道路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5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逐一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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