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中开展其他等级航道桥梁摸排工作的通知

2021/10/31 9.1k 阅读 330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省赣南航道事务中心吉安航道所:

  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需对除赣江、信江外的其他等级航道上桥梁进行再次摸排,整理基础信息档案,摸清底数,并将所有跨越通航水域的等级航道上桥梁录入部信息模块系统。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落实好属地责任,牵头组织开展其他等级航道上各类桥梁(除铁路桥梁)摸排工作。对于国、省道桥梁,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积极联系属地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开展好摸排工作;对于县、乡道桥梁,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认真梳理辖区范围内的桥梁信息;对于城市桥梁,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动联系属地住建或城管部门;对于高速桥梁,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积极联系高速桥管养单位,务必按时填报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汇总表(附件2)。

  2、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照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汇总表,填报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模块账号需求汇总表(附件3)。对于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模块账号需求汇总表,请仔细阅读表中的说明事项,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待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汇总表和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模块账号需求汇总表上报后,届时所有桥梁信息和相关账号将导入部信息模块系统中。

  3、请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省赣南航道事务中心吉安航道所积极配合,协助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其他等级航道桥梁摸排和信息模块账号填报工作。

  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模块账号需求汇总表(附件3)请于10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并请发展中心审核后于11月1日前报局港航管理科,工作中如遇到问题,也可与局港航科或发展中心联系。(发展中心联系人:刘英,联系电话:8938150,电子邮箱:2036322021@qq.com;局港航科联系人:李昕宁,联系电话:8938168,电子邮箱:sjtysjghk@163.com)

  附件:1:吉安市其他等级航道情况

2: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汇总表

3:其他等级航道桥梁信息模块账号需求汇总表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