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截止2024年4月1日,现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从业资格证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现将注销、撤销从业资格证件,予以公示。
政策通知公告
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 证件注销公示
2024/03/31 9.9k 阅读 292 点赞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截止2024年4月1日,现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从业资格证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现将注销、撤销从业资格证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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