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拟注销道路运输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名单公示(截至3月31日)

2025/04/09 3.8k 阅读 197 点赞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现将下列截至2025年3月31日超期180日以上未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公示公告(名单见附件)。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0日

2025年4月1日注销名单.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