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现将下列截至2025年3月31日超期180日以上未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公示公告(名单见附件)。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0日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现将下列截至2025年3月31日超期180日以上未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公示公告(名单见附件)。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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