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根据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发的《关于加强辖区砂石航运企业及所属船舶监管的通知》部署要求,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十一大队联合九大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相关砂石船舶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砂石船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近日,十一大队与九大队联合执法人员前往赣江泰和港区水域,深入砂石船舶运输生产一线,对营运砂石船舶以及采沙船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电系统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排查了砂石船舶以及采沙船证书是否合法有效、船舶配员是否满足最低配员要求、船员是否持证上岗且证照一致、船舶是否超载运输、水污染是否“零排放”、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在巡航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赣泰和采4549号未在作业状态,随即提醒船员停止作业时也要佩戴好安全帽,并时刻注意安全。通过边执法检查、边普法宣传的方式,执法人员向砂石船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压实砂石船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一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盛志强说:“我们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砂石运输船舶以及采砂船12艘。
来 源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邱永军
审编校 | 朱炜君 吴园 龚金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