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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的公告

2026/08/24 7.6k 阅读 200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依托软暴力方式有组织实施催收、恶意索赔、劳务碰瓷等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建筑市场、房地产、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工程建设领域。在建筑工地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强租机械设备、钢管、脚手架,强揽渣土生意;肆意煽动闹事、强行阻工、滋扰施工秩序,恶意阻碍工程项目正常推进;恶意拖欠工程款、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采用欺诈手段用工并组织实施恶意造事、工伤碰瓷,恶意索要经济补偿。

  (二)房地产及中介领域。在房地产“维权”信访过程中,恶意滋事闹事,违法组织策划、强迫业主缴纳“维权费”从中牟利;房地产“黑中介”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住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

  (三)燃气领域。在燃气经营领域以暴力、威胁手段垄断销售、供应,哄抬价格,破坏正常经营秩序。

  (四)加装电梯领域。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冒充低层住户代表、组织闹事、阻挠施工,迫使高层住户支付高额费用;垄断电梯建设、维保业务,强迫使用指定高价劣质设备。

  (五)涉保护伞线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正规渠道如实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1.举报电话:0796-8231061

  2.举报邮箱:jajsjg@163.com

  3.来信地址: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50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须真实客观、内容详实,尽量明确具体事发地点、涉事主体、时间经过、关键证据等信息,同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处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鼓励实名举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执行线索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