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吉州区旧城区(吉州大道以东、韶山路至华泰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2-1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2026/07/07 1.8k 阅读 359 点赞

为落实城市更新工作要求,盘活城区危房拆除存量地块,平衡危房拆迁成本,补齐片区便民商业配套短板,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吉州区旧城区(吉州大道以东、韶山路至华泰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2-1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并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90次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6日,工作日7天。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asgtkjghk@163.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43000

联系电话:李志翔  0796-8259291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

四、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原《吉州区旧城区(吉州大道以东、韶山路至华泰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C-2-1地块调整,由一个地块调整为两个地块,其中C-2-1地块用地面积1.73公顷,用地性质不作调整,仍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南部划出一个地块为C-2-7,用地面积0.0648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

C-2-1地块用地性质不作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限高按照原控规用地要求不作调整。

C-2-7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2,建筑密度调整为≤55%,绿地率调整为≥10%,建筑限高调整为24m。

调整前后用地性质及用地规模对比表

序号

控规地块

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

调整前地块编号

调整前用地性质

用地规模

(公顷)

调整后地块编号

调整后用地性质

用地规模(公顷)

1

C-2-1地块

C-2-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79

C-2-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73

2

C-2-7

商业用地

0.0648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对比表

地块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配套设施

调整前

C-2-1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79

2.5

35

30

27

--

调整后

C-2-1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73

2.5

35

30

27

--

C-2-7

0901

商业用地

0.0648

2.2

55

≥10

24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