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引导鼓励广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职称类型及取得方式
吉安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级,申报人同一年度内,不得申报2种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以考代评、考核认定、评委会评审三类方式申报取得职称。
(一)以考代评:是指以考试代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规定科目考试,达到规定成绩者取得职称,具体见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一览表(https://hr.jxhrss.gov.cn/zcxt/indexzsnr/indexMain?id=1046)。
(二)考核认定:是指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后认定相应职称。其中工艺美术系列、非国有企业工程系列,不组织考核认定;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需先取得从业资格。
(三)评委会评审:是指有关部门单位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二、申报要求
(一)考核认定要求。按照《江西省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规〔2025〕3号)(详见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职称政策)执行:
1.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是否相同相近以各系列申报条件中要求的为准)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考核认定:
(1)大专、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职称;
(2)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
(6)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7)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2.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工程、农业、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7个职称系列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
(1)高级技工班、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职称;
(2)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
(3)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
(4)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职称。
3.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延长1年后,可按其从事专业申请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考核认定。
(二)评审要求。按照职称申报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职称条件)。从2025年起,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以下简称“本科7年专科9年”)并仍在企业工作的人员,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须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个人申报。各地、各部门按照每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首页-通知公告)要求,组织发动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
1.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通过其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其个人申报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民营企业(用人单位)账号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工商注册地)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创建。
2.新就业形态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职称。
3.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申报职称。
(二)逐级推荐。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上传的所有申报材料及其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审核人及分管领导签署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
(三)资格审核。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进入评委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审查贯穿职称评审全过程。
(四)开展评审。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但不得跨年度评审。
(五)公示公布。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ji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证书下载。经审核批复后,申报通过人员进入江西人社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query)选择“人事人才”再点击“电子版职称证书查询”或通过江西省人社厅微信服务号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四、填报内容及注意事项
在申报职称时,提交的材料按阅读方向摆正上传。涉及多人姓名的,请标注本人姓名;只有1张图片的直接上传图片;多张图片的,可以按照顺序上传图片,也可以合并为1个PDF上传。
(一)现职称资格及取得方式:请据实填写,如未取得过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请填无,二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不属于职称资格。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工作小结和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200字,否则会影响评审表/认定表导出。
(三)学历资历: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验证码,而非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申报年度12月31日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15年及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15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三)职称证书:上传现职称证书。如现职称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的职称证书。如现职称是省外取得的,还需上传《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系统能自动关联职称证书信息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无需填报。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明:企业人员无需提交聘任材料(企业自身有要求的除外),但对于申报认定的,或者本科7年专科9年直接申报中级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如系统链接的社保参保年月不足,还需提供相应年份的工资流水或会计凭证里的工资发放表。
(五)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申报人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或根据情况申请修正单位名称(需与单位公章一致)。
对于在省内企业工作,但社保由省外总公司或分公司缴纳的,需提供省外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双方企业盖章的公司隶属关系证明(社保异地缴纳说明)。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六)继续教育学时:职称评审系统会自动链接继续教育系统,达到学时要求的显示蓝色,无需上传佐证材料。如显示红色,请按照提示完成学习,或到继续教育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jxjygl/)创建账号,个人扫码登录后完善基本信息,由工作单位负责审核。
(七)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材料时,请在“名称”处填写相关信息。单位需出具职称申报真实性承诺,申报认定的,还需出具吉安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评议表(按照《江西省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规〔2025〕3号)要求组织考核评议后出具)。
(八)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对照职称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九)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填报不超过8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从高到低填报。
2.论文一般应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4.国际核心期刊论文提供科技情报检索单位(如科技情报所、高等大学图书馆等)提供的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十)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材料由申报者按水平从高到低排序,课题(项目)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2.申报人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十一)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上传的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十二)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1.上传的专利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从高到低排序。
2.专利须在中国知网的“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十三)业绩成果-智库成果材料:
上传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以及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获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证明材料。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
(十四)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对照职称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职称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申报人在上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职称条件,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职称条件的具体条款(如:符合xx职称申报条件第x项第(x)条第x点)。
五、关注江西省人社厅服务号
为避免错过申报信息修改完善时间,申报人需关注江西省人社厅服务号,实名注册认证;单位经办人定期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人修改,并及时审核提交。

六、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1.井冈山经开区人社局人才科:0796-8404586;
2.吉州区人社局事业(专技)股:0796-8226010;
3.青原区人社局专技股:0796-8203683;
4.井冈山市人社局专技股:0796-7139330;
5.吉安县人社局专技股:0796-8445507;
6.新干县人社局人事(专技)股:0796-2601226;
7.永丰县人社局专技股:0796-2522618;
8.峡江县人社局事业(专技)股:0796-7108195;
9.吉水县人社局专技股:0796-7108083;
10.泰和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796-8638831;
11.万安县人社局专技股:0796-5688918;
12.遂川县人社局专技股:0796-6314169;
13.安福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股:0796-7626951;
14.永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796-773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