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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12/11 1.4w 阅读 281 点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现将《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全文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公众可对《通知(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提出《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其他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吉安市行政中心C座1520室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邮政编码:34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文明殡葬用品清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asbgb@163.con。

特此公告


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殡葬事务所:

巩固殡葬领域整治成果,切实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根据《吉安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吉办字〔201853号)等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对不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户籍人员死亡后免费提供普通骨灰盒和下列殡葬服务:遗体接运、三日以内的遗体冷藏、遗体火化、一年内的骨灰寄存。殡仪馆在办丧过程中直接与丧属核免、按照据实消费原则,经同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避免群众“多头跑”。拨付殡葬五项基本免费服务费用遵循以下规则:殡仪馆应与丧属在办丧期间签订《五项基本殡葬服务确认单》等证明消费的资料;遗体接运仅限区域内,区域外遗体接运不予以拨付,需丧属自费;遗体存放(含格位冷冻、馆内冰棺冷藏,外租冰棺冷藏)累计24小时为1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拨付每具遗体冷藏费用不超过三天;丧属需要骨灰寄存的,殡仪馆应当和丧属签订寄存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拨付骨灰寄存服务费用每具遗体不得超过12个月;殡仪馆向免费对象提供免费骨灰盒,应按照200元/个的标准予以拨付,丧属在殡仪馆购买免费骨灰盒以外的骨灰盒,殡仪馆收取费用时应在售价基础上同步核减200元/个,并引导丧属在《五项基本殡葬服务确认单》上勾选已领用免费骨灰盒,应按200元/个予以拨付。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在保证基本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葬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丧属多样性的殡葬需求。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服务内容和收费行为,要引导丧属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误导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各地要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长期公布、张贴上墙,既为群众监督、选择服务提供方便,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宣传,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和节地环保的丧葬方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畅通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五项基本殡葬服务结算标准按照原有文件执行。

 吉安市民政局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安市财政局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