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民政厅等13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省政府新闻办联合省民政厅于11月14日召开了江西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我县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了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使每一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健康快乐成长。会上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一是要求各乡镇立即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开展普查,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监护人准确知晓保障对象范围、保障内容、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填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二是要求各乡镇11月底对申报对象开展信息比对、查验和材料报送工作。三是各相关部门要正确界定对象、严格认定程序、认真落实保障、协调部门推进,确保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保障政策,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我县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此次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要求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救助保障、加强就业创业保障、督促家庭监护保障、加强关爱服务保障。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要与当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135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并随当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
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拨付至本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集中供养的,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福利机构集体账户。对于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按照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发放。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儿童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待遇之后根据人均救助水平进行重新计算,补差发放。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刘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