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11-12月份,我局认真部署,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依照本人申请、乡镇查验、县局确认的程序,严格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标准、条件、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确认工作,我县共有42名儿童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将在2020年1月纳入保障,月保障标准为950元每人每月。
此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对象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第二种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刘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