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同意吉安市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变更办公场所的批复

2019/10/15 1.5w 阅读 83 点赞

吉安市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要求变更办公场所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变更事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办公场所由吉州区人民广场东路2号青少年宫一楼变更至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6号城南青少年宫805室。


  2019101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