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吉安市民政局拟对吉安市集邮协会等7家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的公告

2020/05/06 1.6w 阅读 99 点赞

  经检查,吉安市集邮协会等7家社会组织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本机关拟依法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所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社会组织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所列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吉安市民政局

  2020年5月7日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类别

业务主

管单位

撤销理由

撤销依据

1

吉安市集邮协会

社会团体

市邮政公司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2

吉安市直邮协会

社会团体

市邮政公司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3

吉安市花卉协会

社会团体

市农业农村局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4

吉安市油茶产业协会

社会团体

市林业局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5

吉安市聚鹏足球协会

社会团体

市教体局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6

吉安市井冈山长跑俱乐部
民非单位市教体局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7

吉安市企业管理研究所

民非单位

市工商联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