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查,吉安市集邮协会等7家社会组织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本机关拟依法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所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社会组织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所列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吉安市民政局
2020年5月7日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类别 | 业务主 管单位 | 撤销理由 | 撤销依据 |
1 | 吉安市集邮协会 | 社会团体 | 市邮政公司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2 | 吉安市直邮协会 | 社会团体 | 市邮政公司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3 | 吉安市花卉协会 | 社会团体 | 市农业农村局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4 | 吉安市油茶产业协会 | 社会团体 | 市林业局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5 | 吉安市聚鹏足球协会 | 社会团体 | 市教体局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6 | 吉安市井冈山长跑俱乐部 | 民非单位 | 市教体局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
7 | 吉安市企业管理研究所 | 民非单位 | 市工商联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