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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同意吉安市微网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办公场所及更名的批复

2020/09/22 1.4w 阅读 470 点赞

  吉安市微网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要求变更办公场所及更名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变更事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办公场所由吉州区黄余路、虎溪路北地块(微网电商基地三楼)变更至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号商会大厦办公230123072308号;单位名称由吉安市微网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为吉安市微网职业培训学校。

  2020年9月2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