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已建住宅小区名称备案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吉安市地名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及使用标准化建设规范》,经审核,同意将位于吉州区城南新区控规A7、A8、A9、A10地块(编号为:2010协014号)已建住宅小区备案名称为:恒丰花园(东、西区)。其四至范围:(东区)东至东投檀悦小区,南至岔路口路,西至恒丰路,北至吉安南大道;(西区)东至恒丰路,南至岔路口路,西至鹿鸣路,北至吉安南大道。请按规范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吉安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