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映山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组报来要求注册登记吉安市映山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资格,同意你单位作为全市性非营利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
接此批复后,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经登记机关备案的《吉安市映山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章程》开展活动,保持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经常性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根据同步建立党组织相关规定,请在党建领导机关的指导下成立单位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开展党建工作。每年3月31日至5月31日,按时参加年度检查。
2021年10月25日
